9月1日,中国开始启动第一批基于CRS的数据交换,国地税合并后个人所得税与社保基数并轨并通过大数据监管,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反避税条款将有效扼制高收入者不合理的避税安排。国地税合并、个税改革、社保入税……若税收变革越来越频繁和深入,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事件正在变得越来越多。
如何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如何变事后弥补为事前规划,化被动适应为主动掌控?
01月06日,中国矿业企业研修中心特邀“中国税法活辞典”、国家税务干部学院高金平教授,通过权威分析和专业讲解,帮企业家梳理2019年税务稽查的最新变化及防范要点,帮您了解个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对企业及个人的影响、个人及家族收入的税务安排、境内外资产布局及股权架构设计等等,帮您做好税务筹划、防范风险。
培训时间
2019年1月6日 9:00-17:00
培训地点
北京 亚奥国际酒店
交通提示
地铁15号线北沙滩站,建议公共交通出行。
培训对象
企业高层管理者、风控部、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任等相关人员,本期人数100人。
培训内容
一、最新个税法修订内容与未来趋势
1、综合所得与原分类所得税负有哪些变化?
2、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内容及标准?
3、外籍人赠有哪些特别扣除?
4、新个税法实施后,原年终奖特殊算法、股权激励、离职补偿等规定是否继适用?
5、个税法修订后多部门联动会渉及个人银行账户的监控吗?
6、其他所得项目取消今后如何执行?
7、个税最新税率的变化表体现税负如何变化?
8、关联交易、CFC、一般反避税规则引入?后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最新精神把握?
9、个税法修订对CRS数据交换的影响?
10、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规则的调整(对于年所得12万自行申报)?
11、末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预测?
二、大数据监管措施与个人所得税风险
1、税务机关大数据监管情况接受
2、最新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的更新与大数据管理趋势分析
3、个人金融账户的税收风险
4、新个税法修订后税务机关应监控个人哪些信息
5、CRS与税务机关大数据
三、社保由税务征收企业面临的问题
1、缴纳社保与个税的基数是否必须一致?
2、缴纳社保与个税的基数一致,那么企业如何来平衡这几者的关系?怎么发工资和缴社保、个税对企业有利?
3、原来企业是按最低标准给员工购买社保,2019年由税务局征收,按实发工资计缴社保了,那么这个缴纳差异很大、会不会追补以前年度少缴的社保?会不会有罚款?
4、原来没购买社保的员工,下一步是否必须购买?如员工不愿意购买,企业是否可把购社保的钱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如何操作才合规?
5、员工为农村户ロ,企业是否可不购买社保只购农合?怎么操作才合规?
6、非本公司的员工之前在公司代购社保,下ー步还能购买嘛?如何操作才合规?
7、小微企业在税收上存在很多优恵政策,社保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负担,那么这块有没有优惠?
8、社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若为当年入职员工,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且每月工资不固定(底薪加提成),如何确定缴费基数(是否按每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另企业一般社保为当月缴纳、工资次月发放,缴纳当月社保时当月工资发放额尚未确定,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基数?
四、个人股权投资的税务风险管理
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内容重要,培训后将进行测试并颁发培训证书,请各企业中高层领导及财务风控负责人积极报名参加,并请企业参会人员于12月28日12点前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培训收费5800,工作午餐由主办方提供。报名一经反馈确认请务必按时参加培训,无故缺席将影响该企业人员后续活动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吕国博士 | 13401184506 |
| 刘乾勇 | 13693672413 |
| 黄芊雅 | 18310796787 |
| 刘 鑫 | 13683660873 |
| 范宝山 | 13683660397 |
| 孟祥云 | 15210926153 |
| 陈志福 | 13693672437 |
| 爱 卡 | 13241288124 |
授课老师
高金平:著名税法专家,精熟税法,业界誉称“中国税法活词典”。
现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研究所所长,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兼职研究员、国际税收联合会中国研究员。多家集团公司顾问。
高教授对企业战路、企业并购、商业模式、资本运营、房地产税收、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风险管理等领域有着深厚研究,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高教授演讲风格独特,擅长即兴演讲,风趣幽默,引经据典,权威前沿,不仅传播理念,更多的是方法论。